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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人民法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联席会
  发布时间:2023-12-19 09:50: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绵竹法院与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关工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九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确保《办法》尽早实质化运行,2023年12月14日上午,绵竹法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联席会,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等九家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参加会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律师代表、新闻媒体等受邀参加联席会。

  绵竹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付元勇介绍到:

  国家司法救助旨在充分保障困难当事人的基本生存权。早在2004年3月,绵竹法院就创造性地提出对被执行人经济条件差、确无给付能力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采取司法救助的办法予以保障,并在政府的支持下,设立了“司法救助基金”。这一创造性举措,弥补了当时民事司法救助制度在适用条件和范围上的缺陷,为后续司法救助制度的顶层设计提供了思路和样本。近年来,绵竹法院坚持发扬首创精神,主动探索司法救助制度改革,始终恪守“应救尽救”司法救助原则,积极推动形成救助案件司法化的“绵竹实践”。

  绵竹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畅指出:

  司法救助是我国尊重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绵竹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的关心支持下,始终牢记司法为民职责使命,不断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新进展。在探索中形成了“财政拨付为主,临时注入为辅,社会筹措参与”的经费保障体系,20年来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600余万元,解决了一大批困难当事人实实在在的困难。并建立了跟踪回访制度,跟踪了解救助金适用情况以及被救助人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实现“一次救助,持续关注”。

会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责任人还向困难职工现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绵竹法院20年前创设司法救助制度高度赞扬,表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建立对全市构建协同救助的多元化救助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纷纷表示,将按照《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协同救助,及时接收救助线索,并主动向绵竹法院推送救助信息。

  下一步,绵竹法院将继续发扬首创精神,自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融入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中,坚持司法救助“生存保障”的办案目的,持续用心用情用力不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让多元化救助方式常态化开展,努力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彰显人文关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杨蕊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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